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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读本(36)】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次数:
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宗教关系是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的关系、社会与宗教的关系、国内不同宗教的关系、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的关系、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
处理好我国的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宗教存在于社会之中,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在我国,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其他宗教的特殊地位。国家对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视同仁,支持各宗教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共同进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我国宗教同外国宗教不存在隶属关系,我国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坚持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信教或不信教产生权利和义务不一致现象,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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