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赤水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市呈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生态文明、人民幸福的亮丽风景。
组织领导有力,密织民族团结“进步网”
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全市创建工作,市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也分别建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工作职责和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重点创建任务,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创建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赤水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遵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上级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文件会议精神2次,切实增强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合力。
宣传方式得力,绘制民族团结“同心圆”
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以“八进”活动为载体,精准对标、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分别在大同大石盘、大同大道、天台天苑新城、元厚五星苗寨等地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宣传栏,为民族团结进步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双语小学、各少数民族聚居点以及村(社区)、企业、寺观教堂等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截至目前,设立固定宣传栏28个,民族团结进步固定宣传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类200多条,开展民族知识有奖问答12次2300余人次。
改革发展助力,育好民族团结“幸福树”
赤水始终坚持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化农村产业革命,紧扣产业发展“八要素”,坚定不移实施农业“十百千万”工程,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道路交通、水利设施、文体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共投入资金近10亿元,对全市2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组、点)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饮水、通信电网、危旧房改造、种养殖业、生态移民等方面进行扶持,已建成种植业示范基地6处,养殖业示范基地6处,每年种养殖业收入500多万元;帮助五星苗寨安装水、电等设施,解决了五星苗寨50多户安全用水、用电问题,确保扶贫资金投放后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果。联合发改、农牧、交通、住建等部门在民族地区实施项目工程65个,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33万元,建成硬化了通村到组到农户公路40多条计210多公里,解决5600多人交通运输不便的问题。
文化传承给力,奏响民族团结“和谐曲”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好用活“中共赤合特支旧址”“元厚镇火炬广场”“丙安镇红一军团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把传承赤水红色精神与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丰富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组织少数民族开展“踩山节”“六月风情节”“独竹漂”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创造出一批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住的精品力作,编纂《赤水苗族习俗集成》等赤水苗族文化书籍,加强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挖掘工作,深入开展独竹漂、竹编、舞蹈等少数民族传统项目培训工作,丰富大同苗族博物馆、元厚五星苗寨民俗馆等馆藏内容,不断提升民族文化内涵。用文化引领群众思想、凝聚民心民智,唱响国家富强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近年来,先后举办苗族踩山节6次,参加群众达3万余人次;举行苗族特色独竹漂表演10多场次,3万余名本地群众和外地游客观看了活动;开展农民丰收节、民族团结进步进军营等民族活动60多场次,参加群众达2万余人。先后争取“双培”资金40余万元,培训少数民族母语和汉语3期150余人次,开展少数民族刺绣、木工、旅游、厨艺、民族歌舞等技能培训3期120余人次。赤水竹编、竹雕、油纸伞、竹扇、晒醋等成功申报为贵州省“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所”。
主体履职发力,筑牢民族团结“稳定器”
制定《赤水市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预防的等级划分和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机制,更好地推动示范市创建活动规范开展。紧紧围绕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处置,对收集到得群众诉求建立问题台账,严格销号管理,综合运用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联防联调等多种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共收集到有关民族矛盾纠纷问题34件,均建立了工作台账,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
(赤水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