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北京市召开2019年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推动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一是要增强民族乡村发展动能。推进农林传统产业与教育、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和民族风情浓郁的特色村寨,建设一批精品民宿,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路线。二是要继续推进民族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六网”(农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垃圾收运处理网、电网、乡村路网、互联网)改造提升工程,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立日常管护机制。三是要抓好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细化做实“六个一批”帮扶措施,建立持续增收机制,提高内生发展动力。四是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结合起来,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五是要加强组织统筹。强化党建引领,建强村“两委”班子,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把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