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湄潭县委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宣读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党勇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并号召全县党员干部向党勇同志学习,学习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一心向民的为民情怀。会上,遵义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魏在平,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勰向党勇同志家属颁发了勋章和证书。
据了解,党勇为湄潭县党外干部,生前系湄潭县人民法院茅坪人民法庭庭长、湄潭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后选任的首批员额制法官。2017年8月11日,党勇同志带领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驾车到县城办案,途经高台镇养老院处时,发现村民王某某因骑摩托车摔伤倒在路边,党勇一行立即停车,将王某某扶上车冒雨赶往县城医院救治。下午3点半左右,当车辆行驶至黄家坝街道大水井时,警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党勇不幸遇难,年仅36岁。
《决定》指出,党勇同志虽然作为一名党外干部,但讲政治、顾大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基层一线,勇挑重担,勤勉尽责,业绩突出。他用心探索基层审判工作规律,推行“开庭审理、便民利民、法制宣传、村组干部培训和代表、委员走进法庭”五位一体诉讼服务新模式。担任员额制法官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37件,所审结的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3.33%,调撤率达70.5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为100%,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