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名片】左定超,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民进贵州省委主委
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国家旅游局2003年颁发的《旅游规划通则》,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规划和设计依据,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十分明显。
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业态的丰富等原因,在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和实施中,《旅游规划通则》已不再适应现代旅游产业发展的需求。
左定超委员建议加大旅游规划的立法工作力度,推进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融合发展,使之更加适应旅游产业的发展。
他认为《旅游规划通则》是在以观光旅游为主的传统旅游产业架构下制定的,随着休闲度假、体验养生、“旅游+”等业态的发展,《旅游规划通则》已不再适应现代旅游产业发展,需要重新制定。同时,《旅游规划通则》涉及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但与土地利用、城乡总体规划等衔接不够,使旅游规划成为一个孤立的规划。
他还认为《旅游规划通则》是一个用于指导旅游规划编制的标准性文件,但没有通过人代会法定程序予以批准、颁布,更没有罚则等条款,对各地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等,没有一定的约束性。
为此,左定超建议把旅游规划立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议事日程,通过以法定形式明确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执行、监督、管理等内容,推进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融合,确保旅游规划具有法律性、可操作性。